近日,收到知情人士提供的資料顯示,山東米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米婭”)開發的米婭商城存在多級分銷行為。
圖片資料來源于企查查APP
據企查查APP數據顯示,山東米婭成立于2020年6月5月,注冊資本2000萬元,實繳0元。法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呂香榮持股100%,于2022年4月19日登記上線米婭商城。
據米婭商城APP注冊頁面顯示,注冊賬號除了需填寫手機號、密碼等基本信息外還需要填寫“推薦碼”。
據米婭商城代理群消息顯示,其直播課宣稱“米婭商城創富時代”,據悉,米婭商城盈利模式如下。
消費收益:
30區的紅包每個2元,每天三個是6元;
70區的紅包每個4元,每天三個是12元;
100區紅包每個5元,每天三個共15元;
200區紅包每個11元,每天三個共33元;
每天共66塊錢,除去6%稅個2元手續費,每天還有60元純利潤。
團隊收益:
新人任何一個區就算激活
一星,直推2人;
二星,除去最大部門,小區累計30人;
三星,除去最大部門,小區累計100人;
四星,除去最大部門,小區累計1000人;
五星,除去最大部門,小區累計5000人。
新人,直推伙伴每天紅包的15%;
一星,直推伙伴每天紅包的20%,團隊紅包5%;
二星,直推伙伴每天紅包的25%,團隊紅包10%;
三星,直推伙伴每天紅包的30%,團隊紅包15%、平級10%;
四星,直推伙伴每天紅包的35%,團隊紅包20%、平級10%;
五星,直推伙伴每天紅包的40%,團隊紅包25%、平級10%;
消費2400元,享受一年會員權益,日日提現,發20件產品。
看視頻得收益如上圖所示。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對此,我們將持續關注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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